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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管理委員會
風險管理委員會運作職權
本委員會旨在監督風險管理運作機制,並強化公司治理及提升董事會效能,其職權包括:
一、審視風險管理政策。
二、審視風險管理架構之妥適性。
三、審視重大風險管理策略,包含風險胃納或容忍度。
四、審視重大風險議題之管理報告並督導改善機制。
五、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風險管理執行情形。
風險管理組織架構
1.113年8月8日董事會通過設置風險管理委員會,由三位獨立董事蔡敏雄、周文明、謝政清擔任風險管理委員會委員,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 委員姓名 |
是否為獨立董事 |
專業能力 |
| 蔡敏雄(召集人) |
V |
工業工程、資訊管理、全面品質管理(TQM) |
| 周文明 |
V |
工業管理 |
| 謝政清 |
V |
會計、稅務 |
2.為有效執行公司風險管理委員會之政策與程序,於風險管理委員會組織架構下設置風險管理執行小組,由永續發展部主管擔任執行秘書,以及六個處級最高主管擔任組員。
風險管理執行小組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二次,定期於風險管理委員會議中報告公司所面臨的風險環境、風險管理重點、風險評估及因應措施,並至少一年一次於審計委員會、董事會報告風險管理之監督情形。
風險管理範疇
113年8月8日董事會通過訂定「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每年定期由各權責單位進行風險因子鑑別,藉以辨識可能影響公司永續發展的相關風險,並針對各項風險擬訂風險管理策略及落實執行,以期將各營運活動所產生的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範圍內。
本小組評估與執行之風險管理項目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風險項目:
風險管理運作情形
114年風險管理運作情形已於114年11月6日經風險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並於114年11月6日向審計委員會、董事會報告。
| 風險管理委員會 |
議案內容 |
決議結果 |
公司對風險管理委員會
意見之處理 |
第一屆第二次
114/11/06 |
114年風險管理項目之管理運作執行情形 |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