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

本公司董事會於109年08月04日通過「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訂定董事會每年應至少執行一次針對董事會、董事成員、薪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之績效評估。內部評估應於每年年度結束時,依本辦法進行當年度績效評估。
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函括下列五大面向:
(1)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3)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4)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
(5)內部控制。

董事成員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函括下列事項:
(1)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2)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3)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4)內部控制。

薪酬委員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函括下列事項:
(1)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薪資報酬委員會職責認知。
(3)提升薪資報酬委員會決策品質。
(4)薪資報酬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5)內部控制。

審計委員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函括下列事項:
(1)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審計委員會職責認知。
(3)提升審計委員會決策品質。
(4)審計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5)內部控制。

評估由管理處負責執行,採用內部問卷方式進行,依董事會運作、董事參與度、薪酬委員會運作及審計委員會等四部份,採董事對董事會運作評估、董事對自身參與評估、薪酬委員對委員會運作評估及審計委員對委員會運作評估。

整體董事會評量指標包含五大面向,共計45項指標,各面向平均分數介於4.43~4.86分之間(總分5分),顯示整體董事會運作完善,符合公司治理要求。

董事成員評量指標包含六大面向,共計23項指標,各面向平均分數介於4.83~4.90分之間(總分5分),顯示董事對於董事會運作之效率及效果,均有正面評價。

整體功能性委員會評量指標包含五大面向,共計24項指標,各面向平均分數介於4.43~5分之間(總分5分),顯示各功能性委員會運作完善,符合公司治理要求。

上開績效評估結果將作為遴選或提名董事時之參考依據,並將董事及功能性委員會成員績效評估結果作為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參考依據。 每年1月問卷悉數回收後,本公司行政管理部將依前開辦法分析,將結果提報董事會,並針對董事之建議提出可加強改善之作法。 本公司於112年2月完成董事會、董事成員、薪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績效評估,並於112年3月14日召開之董事會將評鑑結果進行提報。